我为何会被巴黎奥运会开幕式冒犯的3个原因和视角
声明1:此文不是什么高端局,完全是个人思考和口语化表达,如果注重学术或者文学素养什么的,可能会失望。
声明2:此文是我针对巴黎奥运开幕式的最后一次评论和讨论,我已经讲了两个讲座(中文和英文各一个),再加一篇文章,我觉得足够了。奥运会都结束了……
声明3: 此文不针对任何人,也不回应任何人,完全是我个人的主观感受,所以没有引经据典和百家之言,只为了帮助那些觉得自己被巴黎奥运开幕式所冒犯,但是却说不出所以然的弟兄姐妹们理清一些思路和缘由。
一:艺术无绝对的中立
艺术和艺术作品是表达,是沟通,是传递。这是艺术家的作品,是艺术家表达、沟通和传递的工具。这意味着艺术本身都有它的观点,有它的述说和叙事。
因此,艺术作品绝非中立,绝非只是艺术作品,艺术作品之所以有价值,之所以被人们所珍爱,所收藏,绝对只是因为这个作品本身,更是因为作品背后所代表的含义和所要表达的思想等等。
艺术作品同时也有“代表”和“符号”的价值。或是传递意识形态,或是诉说价值观,或是沟通历史和文化,等等。
所以,艺术作品很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是提醒我们,这些艺术作品的背后所代表的“符号”。
巴黎奥运开幕式本身这个艺术表现形式,岂不正是西方觉醒文化的表达吗?岂不正是传递西方左派文化的载体吗?巴黎奥运开幕式的表演这个艺术本身,根本就不是中立的。
这就是为什么当巴黎奥运会的开幕式用嘲讽最后的晚餐时,我会感受到被冒犯,因为我看到的是,代表着耶稣基督和祂的舍己、牺牲和爱的《最后的晚餐》被人恶搞和嘲讽。《最后的晚餐》不只是一幅画,更是一种符号,一种代表耶稣基督和祂的道成肉身、被钉十架的象征和符号之一。这是事实,这是历史和社会包括基督教信仰赋予它的价值和意义。即使是非基督徒也承认,《最后的晚餐》是基督教信仰的标记之一。这不是我个人主观的认识,这不是我个人主观的意愿。
我当然不相信也不承认,最后的晚餐是圣物,我要拜它或者怎么样,但是我相信,最后的晚餐是基督教信仰的艺术表现形式,是基督教信仰的艺术表达。它不是中立或独立的艺术作品。
不少艺术作品经过后人的解读和赋予它的意义,也早已经远超过了其作者的本意,这是某个特定群体所赋予某个艺术作品的含义,已经超越了作者的背景,这是无可避免的,这是十分常见的。所以,达芬奇如何创作,如何解读《最后的晚餐》已经不再重要,甚至包括达芬奇自己是怎样的人也不再重要,重要的不再是作者,而是它的作品以及人们所赋予主观作品的意义,关键是后人,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当人们看到《最后的晚餐》时,会有怎么样的解读,才是关键,当人们有且是一致的解读时,这就变成了不可避免和毫无争议的基督教符号之一。
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的全家福,我们不能接受我们的全家福被玷污或嘲讽,因为虽然全家福不是我们的全家的实体,但是却是我们家庭的表现,几乎等同于我们的家庭。你不能说那只是摄影艺术,不代表你和你的家人。艺术作品也类似,它不应该仅仅被看作艺术表现形式,它绝非中立的,这就是为什么欧洲教堂的壁画,不可能出现在东方的寺庙,因为艺术不是中立的,特别是宗教艺术,更加不可能是中立的。
同时,艺术作品是有冲突的,艺术作品本身就是某种形式的冲突。艺术作品许多时候就是反抗和表达异议的工具和手段,是递进冲突的方式,用于期待武力或战争的冲突,所以艺术作品背后,本身就具有冲突性,因为具有代表性。
所以,巴黎奥运会的开幕式用代表基督教信仰的《最后的晚餐》作为其嘲讽的对象,我作为基督徒,我深深地觉得被冒犯。
二:主观感受或客观事实?
首先,巴黎奥运开幕式的导演、演员,甚至是组委会,奥委会共同设计和批准了这个开幕式,所以这不是个人行为,不是个人决定,更不是个人表演,是群体性的,是公共性的,所以我觉得被冒犯并不是被某个人冒犯,而是我所在的社群被另一个群体所冒犯,所以这是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社群的冒犯,所以并不是个人对个人的冒犯。
对于开幕式的某些画面嘲讽了《最后的晚餐》,作为主办方,他们或无意或刻意,或无知,我无从得知,但是客观事实是,这样的开幕式已经形成了对基督教信仰的嘲讽和侮辱的事实。这已经不再是主观感受与否的问题。
如果整个开幕式只是给你一个人看的,那么你看完后,完完全全有权利说:我没有被冒犯,但是,奥运会作为公开舞台,作为群体性的举动,他要呈现给的对象不是个人,而是各个群体,而这些群体就包括了国家,民族,宗教等等各种不同的群体。
所以,如果你是佛教徒,我绝不会要求你觉得被冒犯,因为你并不是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你并不是基督教社群的一员。
如果只是少说基督教社群的个体的主观感受,那是不同的,但是如果是成千上万人的群体性感受,我们就不能再用主观感受为借口来开脱,来辩解。逻辑上是不自洽的,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他们的对象根本不是个人,谈个人主观感受是不成立的。
因此,绝大多数人的主观感受便不再是单纯地主观感受,而是某种程度的客观事实,面对巴黎奥运开幕式,基督徒的情感被冒犯了,这已经不再是主观感受,而是普遍的客观事实。
这好比两个国家打仗,你所在的国家被另一个国家入侵,而你作为个人,没有被卷入战争中,也没有被战争所波及,也没有被战争所伤害,但是你不能因此说,我没有被入侵,所以战争没有发生。这很明显是不成立的。你所在的国家、民族,群体被入侵,这意味着你也被入侵。
这在神学上的类比是“代表”,亚当代表堕落的人类,而耶稣基督则代表了所有蒙神拣选的罪人承受了神的刑罚。
同时,圣经也告诉我们:林前12:26:如果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如果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新译本)
这也不是为巴黎奥运开幕式委员会的主观意图辩解或开拓的时候,同样,艺术有解读和理解的自由,如果只是少数个体有不同的解读,完全没问题,我可以喜欢,可以不喜欢,那是你的自由,但是当一个群体的普遍会众,或者说相当大的会长普遍觉得被冒犯的时候,艺术解读的自由便不再适用这个范围,这不再是你个人的自由,而是群体的自由。当基督教群体觉得被冒犯的时候,这是我们基于客观事实的自由,就是我们表达被冒犯的自由,我们要求道歉的自由。
当巴黎奥运会决定要针对基督教信仰的时候,他们也预备好了承受可能的反对和抵制。我绝对不相信奥运会组委会没有预案,我也绝不相信奥运会组委会没有意识到这些画面和表演会带来的反对,他们绝对了解,但是他们依旧选择宣战。
最后,更加重要的原因是,奥运会作为国际舞台,试图标榜自己代表多元、全世界、包容和公平的平台,却推动和推广少数群体的意识形态,并且这个意识形态是富有争议且敌对基督教信仰的,这样的意识形态是法国独有的吗?这些意识形态是普世的共识吗?很明显不是。
这是一种世界观对抗另一种世界观,而这种对抗本身就会带来冒犯,就会带来冲突。当你决定在奥运会的舞台去推动某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并且是用诋毁和嘲讽另一种世界观的方式的时候,那反弹和注突必定是不可避免的。
这是西方堕落和败坏的极左觉醒世界观,与基督教传统价值观的对抗。
这是我为何要辩论说,在这个处境中,冒犯与否,不是个人对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群体对群体的客观事实。并不是我主观要升级,而是已经形成了客观事实。
所以,巴黎奥运会的开幕式用代表基督教信仰的《最后的晚餐》作为其嘲讽的对象,并且针对的对象是整个基督教社群的时候,我作为基督徒,作为基督教社群的一员,我深深地觉得被冒犯。
三:嘲讽还是亵渎?
西方文化一直有自嘲和嘲讽的文化,比如脱口秀,但是这些脱口秀演员的嘲讽却极少嘲讽宗教信仰,更多的是对自我和自己社群、政府、社会现象进行的嘲讽,但是很少讽刺宗教信仰或者任何宗教领袖。
当然,也有部分脱口秀演员也有少量地针对耶稣的玩笑,但是那是个人针对个人,或者个人针对某个群体的玩笑式的嘲讽,当你去到脱口秀的场景时,这个环境本身是嘲讽的环境。
这是脱口秀演员的个人言论自由。
但是,没有任何一个艺术团体,没有任何一个公开的群体可以以公开的形式的嘲讽另一个群体,这不是嘲讽,而是挑衅和亵渎。
因为宗教信仰是所有人、所有族群最重要的身份认同和最脆弱也是最炙热的情感,是不能被触碰和挑战的。
对于非基督徒而言,我就是看看玩笑,但是对于基督徒而言,这是亵渎,这是对我们神的亵渎。
你可以嘲笑我的长相,我不是很介意,我可能不会觉得被冒犯;
你可以嘲笑我的口音,我不是很介意,我可能不会觉得被冒犯;
你可以嘲笑我的民族,我不是很介意,我可能不会觉得被冒犯。
但是,当我们的信仰被嘲讽的时候,我不能够接受,因为对于基督徒而言,当人们嘲讽基督教信仰的时候,他们嘲讽的其实是我们背后所相信的神。这是我介意的根本原因,这是我觉得被冒犯的根本原因。不只是简单的我的感情被嘲讽,不只是简单的我的宗教被挑战,更加重要的是,我们所相信的三一真神被亵渎。
大卫在听到歌利亚向神的军队骂阵的时候回应说:撒上17:26:「大卫问站在旁边的人说:『有人杀这非利士人,除掉以色列人的耻辱,怎样待他呢?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是谁呢?竟敢向永生神的军队骂阵吗?』」
撒上17:45:「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
大卫看重的是神的名被辱骂和羞辱。我看重的也是我们神的名被嘲讽和亵渎。
于基督徒而言,嘲讽基督教信仰,嘲讽耶稣基督,就是亵渎,因为奥运会不是脱口秀,奥运会不是酒吧闲聊。
所以,这并不是我们私下的嘲讽,这不是言论自由的范围,这就是为什么你可以在家里和朋友闲聊,你可以嘲讽,你可以批评,这是你的言论自由,但是你不能公开地攻击、嘲讽其他群体,因为这已经不再是言论自由的范围。
公开地针对某个信仰群体进行的嘲讽,一定必然会被视为亵渎。这不仅仅是基督教的实践和反应,是所有宗教群体的实践和反应。虽然你没有直接说攻击某个宗教领袖的言论,你并没有发表任何亵渎某个宗教信仰的言论,但是这些嘲讽的行为都会被视为亵渎,这就是为何当你焚烧可兰经的时候,必然会被视为亵渎阿拉。
所以,巴黎奥运会的开幕式用代表基督教信仰的《最后的晚餐》作为其嘲讽的对象,并且针对的对象是整个基督教社群,并且亵渎我们的神的时候,我作为基督徒,作为基督教社群的一员,作为神的子民和百姓,我深深地觉得被冒犯。
此文只要从艺术作品的性质,冒犯到底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事实,以及冒犯是否只是嘲讽还是亵渎3个层面去解释我个人为什么会觉得被冒犯。此文仅代表我个人和我的逻辑及思考过程。
所以,当巴黎奥运会在开幕式中用模仿、恶搞、嘲讽代表着基督教信仰的《最后的晚餐》时,完全可以被视为代表着西方觉醒文化的巴黎奥运会委员会对基督教信仰的嘲讽和毁谤,而作为基督教的一员,我因此深深地感觉到被冒犯,不仅仅是被冒犯,更是被针对,或者,这是西方极左的觉醒文化对基督教信仰的正式开战也不一定。
盼望我们带着儆醒的眼光和心思,审视周遭世界的同时,也带着儆醒的心,认真审视我们的内心,审视我们的生活,审视我们的教会。
当代表着我们信仰的艺术品被嘲讽,那么我们的生活呢,有没有冒犯主?
当巴黎奥运嘲讽我们的信仰时,我们的教会呢?有没有违背真理?
当西方左派思潮冲击我们的信仰时,我们的心呢?有没有全然敬畏神?
当基督教传统价值观被挑战的时候,我们的家庭,是不是合神心意的家庭?
关于如何回应,我们带着什么样的态度回应,可以参考我的两个相关讲座:
中文讲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I5YYm6i3jg&t=1s
英文讲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loJ3x5ctFA&t=25s
